一、宣導「兒童及少年高風險家庭通報及協助辦法修正條文」說明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兒童及少年高風險家庭,指因遭遇經濟、教養、婚姻、醫療等問題,致兒童及少年有未獲適當照顧之虞之家庭。
☉第四條
估符合兒童及少年高風險家庭者,應於知悉或接獲通報時起十日內進行訪視評估,並於一個月內提出評估報告。
☉第五條
適當照顧之虞者,應視個案需求結合社政、警政、教育、戶政、衛生、財政、金融管理、勞政、移民或其他相關機關,提供整合性服務。
前項服務之內容如下:
1.社政:提供關懷訪視、經濟補助、托育補助、社會救助及其他生活輔導服務。
2.警政:提供人身安全維護、觸法預防及失蹤人口協尋。
3.教育:提供就學權益維護與學生輔導及認輔服務。
4.戶政:提供個案身分資料及戶籍資料查詢。
5.衛生:提供就醫、藥癮、酒癮治療及心理衛生服務。
6.財政:提供稅務諮詢服務。
7.金融管理:提供金融機構對兒童及少年提供財產信託服務之督導。
8.勞政:提供職業訓練及就業輔導。
9.移民:提供停留、居留及定居權益維護之協助。
二、本校二4素蓮老師請假後的代課老師甄試,教務處在甄試期間安排素蓮老師和何偉明老師及張素珠老師的課務與班級經營的交接,二年級學群老師分享備課協助,感謝二年級學群老師、教評委員、人事室及教務處協助辦理甄試作業。
三、本校經驗傳承顧問教師團隊賴玫美老師分享班級經營與教學專業,蕭鋒益先生協助本校在綠美化環境維護及相關修繕的支援,感謝賴玫美老師及蕭鋒益先生對我們志清親師生的一份關心與支持,分別在週五下午及週二的時間到校分享與服務,教務處及總務處的安排及邀請。